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

「愛國者治港」!

    近期,「愛國者治港」成為本港廣泛議論的話題。局外人看來,這似乎是一個「多餘的」話題,因為不論在什麼政治體制下,無論哪個國家、地區的管治隊伍,熱愛、效忠于其管治的國家、地區乃是天經地義的,各國、各地區在領導人選舉和任命過程中,也不會把它作為一個爭論的議題。熱愛自己的國家,實在是一個公民應有的良知,何況是領導人和管治團隊呢!然而在香港,這卻是一個有重大現實意義和強烈針對性的議題,必須予以澄清和強調。
    現實是,在香港的複雜政治生態中,並不乏對國家懷有敵意、甚至付諸言行的政治人物。發生在立法會上的議員宣誓效忠基本法的鬧劇、公開詆毀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言論、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擱淺—如此等等香港政治生態中反常、吊詭的現象,凡有眼的,都能看到;有耳的,都能聽到。有了這稗草叢生的政治生態,極少數人就有了公然打出「港獨」旗號的惡膽。正是「物類之起,必有所始,榮辱之來,必象其德。」其實,在祖國懷抱中被千般疼惜、萬般寵愛的香港,上上下下早就應該好好反觀一下自己向祖國捧出的那顆心。
   「愛國者治港」,就是映照香港社會心靈的一面鏡子。無論有怎樣的政治見解分歧,無論有多大差異的價值觀,也無論生活方式和經濟狀況多麼不同,作為一個現代公民,「愛國者治港」,是一面決不能打碎的鏡子,是必須以生以死來堅守的紅線。人不能割斷和祖國的血肉聯繫,也不能放棄作為一個公民的最基本義務和起碼的良知。
   「愛國者治港」合情合理合法 對「愛國者治港」提出質疑的人,當然不會公開售賣自己的良知,相反,倒是以「理智」和「良心」的面目來出現的。他們不是理缺詞窮,而是振振有詞。他們的邏輯是:「愛國者治港」,愛國者的標準是什麼?或者說,「愛國」本身是一個寬泛、抽象而難以準確地用它來衡量一個人對國家忠誠度的概念;既然「概念」本身尚不明確,且難以作為準繩,那麼,它還有什麼存在的理由呢?不僅如此,質疑者之險惡,還在於「論理」又「誅心」。「愛國者治港」之標準既無存在之合理性,則必有其另外的目的,也就是他們所說的,中央喜歡誰,誰就是「愛國者」。
   由此推下去,後面的結論就浮現出來了:以「愛國者」標準來要求「治港者」,將來的「普選」就不是真普選。而成立所謂的「真普選聯盟」,也就順理成章成了為香港有真正的「普選」進行鬥爭的義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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